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21年生產藥劑液體復合碳源定點采購項目補充通
發(fā)布者:達盛招標 發(fā)布時間: 2020-12-30 16:55:47
各潛在投標人:
現(xiàn)對2020年12月08日發(fā)布的《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21年生產藥劑液體復合碳源定點采購項目》招標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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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修改為:??2021?年?01?月?19?日?09?:?00?–?09?:?30?,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修改為:??2021??年?01?月?19?日?09?時?30?分,地點修改為: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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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標文件第三篇用戶需求書第二條標的物第4款(2)及第六篇投標文件格式第十二條技術響應文件格式12–1用戶需求偏離表標的物第4款(2)修改為:
(2)投標人投標時須提供反映報價產品性能參數(shù)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日期為2020年8月1日以后。第三方檢測機構根據其實驗室儀器設備情況及CMA認證的檢測能力范圍,選擇適用的國家標準、環(huán)境標準對投標產品的各指標進行檢測(除感官和主要成分分子量指標外,其余指標使用的檢測方法須在第三方檢測機構的CMA認證檢測能力范圍內)?,其中COD按《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HJ 828-2017)中的檢測方法測定含量,BOD5按《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 505-2009》測定含量。(須提供出具檢驗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CMA認證證書附表復印件或打印件或其它能體現(xiàn)檢測方法在其CMA認證的檢測能力范圍內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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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招標文件第三篇用戶需求書第三條質量要求第6款及第六篇投標文件格式第十二條技術響應文件格式12–1用戶需求偏離表質量要求第6款修改為:
6、每批次貨到現(xiàn)場時可由雙方共同取樣,并在自取樣之時起24小時內出具檢驗結果。若發(fā)現(xiàn)檢驗不合格,投標人應按招標人要求對該批次供貨量進行無條件退換,并承擔該批貨退換的一切費用,且保證不影響招標人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及時按招標人的供貨需求以加急供貨的方式補充供貨,已經開始使用或者使用完畢導致無法退貨的,該批次已使用貨物不予驗收計入費用,同時按照暫定總合同價1%向招標人承擔違約金。該違約金由招標人在貨款中扣除,造成生產損失的,投標人必須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若投標人對招標人的檢測結果有異議,在保證招標人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自投標人送貨到現(xiàn)場之時起48小時內,可通過雙方確認的招標人所在地第三方有CMA認證資質的單位對貨物進行檢測,并由投標人承擔檢測費;貨物經檢驗出現(xiàn)3次(含)以上不合格情況時,招標人將有權單方面中止或解除合同,取消定點資格,沒收全部履約擔保,并有權追究因為使用投標人所提供的未達到所承諾質量標準產品而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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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招標文件第六篇投標文件格式第十二條技術響應文件格式12-2投標產品技術指標承諾表格式修改為:
投標產品技術指標承諾表
指標項目 | 用戶需求書要求的指標值 | 投標人承諾供貨的技術指標 | 投標人承諾貨物驗收的檢測方法 |
感官 | 無刺激性氣味 | ||
有效COD含量,mg/L,≥ | 19.5萬 | ||
BOD5/COD,≥ | 0.5 | ||
主要成分分子量,< | 500 | ||
pH | 4~9 | ||
水不溶物,%,≤ | 0.01 | ||
氯化物(以Cl計),%,≤ | 0.04 | ||
磷酸鹽(以PO43-計),%,≤ | 0.04 | ||
硫酸鹽(SO42-),%, | 0.04 |
備注:
(1)投標人供貨時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的技術指標等于或優(yōu)于上述所填寫的指標。投標人所填寫性能指標還同時必須滿足本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否則視為未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響應,本招標文件未作規(guī)定的,則應滿足國家或行業(yè)有關標準的要求。上面填寫的保證值,經招標人認可后,本表將作為投標人對貨物性能的保證;
(2)投標人承諾自身投標產品技術指標和驗收檢測方法時,必須基于自身產品的技術指標(以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若投標人承諾的技術指標優(yōu)于其產品的檢驗報告中的技術指標,則承諾的指標以檢驗報告的指標為準。若未提供檢驗報告的,則視為未對招標文件作實質性響應;
(3)投標人須提供反映報價產品性能參數(shù)的具有CMA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日期為2020年8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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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招標文件第三篇用戶需求書第三條質量要求第9款及第六篇投標文件格式第十二條技術響應文件格式12.1用戶需求偏離表質量要求第9款修改為:
9、供貨期內,投標人應于每季度首月前10日內提供一份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出具檢驗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須具有CMA認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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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原招標文件第四篇合同條款格式第四條技術要求及質量要求第2款、第11款修改為:
2、本合同采購貨物液體復合碳源。根據使用液體復合碳源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標準及工藝特點,技術指標要求如下:
表1 ?液體復核碳源主要技術指標
指標項目 | 指標值 | 貨物驗收的檢測方法 |
感官 | ||
有效COD含量,mg/L,≥ | ||
BOD5/COD,≥ | ||
主要成分分子量,< | ||
pH | ||
水不溶物,%,≤ | ||
氯化物(以Cl計),%,≤ | ||
磷酸鹽(以PO43-計),%,≤ | ||
硫酸鹽(SO42-),%,≤ |
11、供貨期內,乙方應于每季度首月前10日內提供一份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出具檢驗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須具有CMA認證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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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招標文件第四篇合同條款格式第八條驗收第6款修改為:
6、若乙方對甲方的檢測結果有異議,在保證甲方及其關聯(lián)方運營項目或提標項目主體正常生產的前提下,自乙方送貨到現(xiàn)場之時起48小時內,可通過甲乙雙方確認的甲方所在地第三方有CMA認證資質的單位對取樣進行檢測,無論檢測結果如何,均由乙方承擔因此發(fā)生的全部檢測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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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原招標文件附件一《評標工作大綱》業(yè)績部分的投標產品性能評審細則(2)修改為:
序號 | 評審內容 | 評審細則 | 滿分值 |
1 | 投標產品性能 | (2)橫向比較液體復合碳源的檢驗報告上的技術指標,按優(yōu)得[5-4]分,良得(4-2]分,中(2-1]分,差得(1-0]分進行評審。
備注: 1)須提供反映報價產品性能參數(shù)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報告日期為2020年8月1日以后。第三方檢測機構可根據其實驗室儀器設備情況及CMA認證的檢測能力范圍,選擇適用國家標準、環(huán)境標準對投標產品的各指標進行檢測(除感官和主要成分分子量指標外,其余指標使用的檢測方法須在第三方檢測機構的CMA認證檢測能力范圍內) ,其中COD按《水質 化學需氧量的測定 重鉻酸鹽法》(HJ 828-2017)中的檢測方法測定含量,BOD5按《水質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測定 稀釋與接種法 HJ 505-2009》測定含量。(須提供出具檢驗報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CMA認證證書附表復印件或打印件或其它能體現(xiàn)檢測方法在其CMA認證的檢測能力范圍內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根據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填寫招標文件第六篇投標文件格式中的12-2《投標產品技術指標承諾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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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無正文。
本補充通知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如原招標文件與本補充通知不相符處,以本補充通知為準,其余內容仍按照原招標文件執(zhí)行。
招標人: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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